热线电话: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主营: 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

天助网 > 商铺首页 > 供应信息 > 广州天河区咨询-存款分割咨询-广州合拓(推荐商家)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第8年 |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 张静律师 女士   
手机号码: 18078803465
公司官网: gzhesheng.tz1288.com
公司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广州天河区咨询-存款分割咨询-广州合拓(推荐商家)

询盘留言|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575389444                    更新时间:2024-02-16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
  • 公司官网:http://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业务热线: 18078803465 ( 张静律师 女士)     
  • 产品详情
  • 供货总量 : 不限
  • 价格说明 : 议定
  • 包装说明 : 不限
  • 物流说明 : 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 : 按订单

广州男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女方帮忙还贷,广州天河区咨询,离婚时能分割吗?

    律师解答:该房产仍为男方个人财产,但女方可以分部分增值部分。

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和贷z款合同,并在婚前交付首付款,且将产权人登记为其个人。由于男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故房屋应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该房屋不因其与女方婚姻关系的缔结和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女方帮助偿还贷z款的,应视为其帮助男方偿还债务。双方离婚时,不应将上述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未偿还完贷z款应属男方个人债务。至于女方帮助还贷部分财产,因已包含在房屋实际价值中,且已有实质的增值,故男方应根据现有增值予以返还。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假离婚协议效力咨询,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起诉他人犯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律师解答:需要他人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现实生活中有伪z造的结z婚证、结婚照、居委会证明等证据,具体请咨询律师。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经查,自诉人李女与被告赵男在2012年11月14日登记结婚,被告赵男、廖女在2013年2月19日生育一子赵某,可推算出廖女怀孕时间为李女与赵男结婚之前,而不是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赵男、廖女均称赵男已经搬离住所,两人已经分手;现有证据均证实被告廖女在自诉人李女找其之前并不知道赵男已婚有配偶的事实;天河区田园街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天河区华港西街11号604房是一名妇女与两岁多的幼儿两个人居住;本案其他证人证言、自诉人李女提供的证据亦不能证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自诉人李女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赵男与廖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指控被告人赵男、廖女犯重婚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存款分割咨询,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张静律师解答:以离婚为条件的夫妻财产分配协议须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具体看协议是如何描述的。

   相关案例:婚后,男方、女方经友好协商,约定,1、男、女离婚(或:如果离婚);2、双方婚后所购某房屋归女方所有。协议签订后数月,女方至法z院起诉离婚。

法z院判定:协议系以离婚为目的的财产分割协议,现双方并未至门登记离婚,而是选择诉z讼方式要求离婚,故该协议未生效,共同财产应重新分配。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对方转移财产咨询,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天河区咨询-存款分割咨询-广州合拓(推荐商家)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广东 广州 ,法律服务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广州合拓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广州合拓更加美好的未来。

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采购优选 | 公司资讯 | 企业图集 | 联系我们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7-8803465 传真:1807-8803465 联系人: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主营产品: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