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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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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中介擅自网签咨询了解更多「广州合拓」

发布时间:2022-05-25 10:58:00        作者:广州合拓







广州为套取贷z款与他人签订虚z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无效。银z行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虚z假仍签订担z保贷z款合同的,贷z款合同也无效。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二条:出卖人为套取贷z款与他人签订虚z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依照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z一款的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金融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虚z假,仍然与买受人签订房屋担z保贷z款合同的,该贷z款合同亦属虚z假,应当认定无效。该贷z款合同关系实际存在于金融机构与出卖人之间, 合同效力依照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z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z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以虚z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房屋被查封了还能起诉过户吗?

   律师解答:不能了,只能起诉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或者提执行异议。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二十一条:房屋被依法查封,买受人起诉请求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人民z法z院可以向其释明变更诉z讼请求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或者告知其可以依照民事诉z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民事诉z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z法z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z法z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z法z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z法z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z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z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z法z院提起诉z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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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付款的同时过户,都抗辩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法z院会问买家是否愿意支付剩余房款,如买家愿意就会判z决一方付款,一方过户。部分卖家明明是自己不想卖房了,却说是卖家不肯付款所以自己才不卖房。此种抗辩显然到了法庭上是行不通的。



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三十六条: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或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出卖人以买受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抗辩,经审查合同约定买受人支付剩余购房款的义务先于或者与出卖人的交房、过户义务同时履行的,人民z法z院可以向出卖人释明反诉请求买受人支付剩余购房款,出卖人不提起反诉且合同符合继续履行条件的,可以作出同时履行判z决,即出卖人在买受人依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时,交付房屋、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时间和方式约定不明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如存在约定矛盾或约定不明的情况,需要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如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款项退还。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涉讼合同4条备注①约定的“卖方的银行欠款由买方支付的首期款支付,若银行欠款大于首期款,卖方要在过户当天退回多支付的首期款”,原本的意思应为由买方负担提前赎契的款项,而买方替卖方还贷而多支出款项超出双方约定首期款880000元的,应由卖方负责退回。但因该合同条款表述不清晰,导致双方产生不同理解,且莫卖家又拒绝向熊买家出具书面凭证承诺多出款项应退还给熊买家。因此,法z院认定因合同约定不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导致合同未能继续履行并终解除的责任不应归责于任何一方。莫卖家请求没收熊买家支付的购房定金30万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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