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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根本违约解除合同咨询询价咨询「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2-04-29 12:31:00        作者:广州合拓







?广州为多贷z款签订阴阳合同,解除后能主张对方违约吗?

广州为多贷z款签订阴阳合同,解除后能主张对方违约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为多贷z款与卖家签订阴阳合同,故意在阳合同提高房款金额,终导致贷z款无法发放,合同不得不解除。卖家主张买家构成违约,要求赔偿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法z院认为卖家在知情的情况下仍同意配合签订阴阳合同,也有过错,故不支持其赔偿请求。终判z决已经发生的费用各种承担,房屋过户回卖家,过户费用由买家承担。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本案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z讼中,李卖家与聂买家一致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将涉案房屋重新过户至李卖家名下。本案争议的焦点,关于李卖家主张聂买家支付违约金、垫z资付款利息及支付律师费、诉z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的问题。

⒈关于李卖家主张违约金的问题。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的损失。李卖家主张聂买家支付违约金的依据是聂买家未按约支付购房尾款78万元。本案中,聂买家未取得邮储银行荔湾支行发放的贷z款,主要原因是借z款人提供虚z假信息,包括签订阴阳合同。聂买家为了获取超额贷z款在签订《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将房屋成交价设定为112万元,李卖家在该合同上签名并捺印确认,应视为李卖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双方签订的合同为虚z假合同,导致贷z款银行不予放贷,李卖家存在过错,无权主张违约金。故李卖家主张聂买家赔偿违约金90000元,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双方都提出过解除合同算违约吗?

  张静律师解答:虽然双方都曾提出解除合同,但当时对方均未同意,在双方对双方合同未能有效推进的责任归责于何方的情况下,法z院一般认定互不违约,只要买家还愿意买,就可以判令继续履行合同。

判z决书节选:

关于廖卖家是否拒绝履行合同。根据查明的事实,2016年8月22日王买家拒绝网签并要求解除合同时,廖卖家并未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9月1日期间,廖卖家拒绝王买家修改网签合同内容及要求报低交易价进行网签的要求;2016年9月2日廖卖家以其急需资金、无法再等待为由提出解除合同,但王买家亦予以拒绝;2016年9月7日周x与王买家的***聊天记录中反映周x向王买家表示廖卖家急需资金,问王买家表示能否先付500000元以解燃眉之急,王买家明确表示拒绝;2016年9月13日王买家委托律师发出催告函,

综上,买卖合同对王买家一方支付首期款的具体时间虽存在口头约定但《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明确约定,且王买家在网签一节存在违约并导致后续交易环节受阻,合同履行过程中王买家、廖卖家均曾提出解除合同,但当时对方均未同意,在双方对双方合同未能有效推进的责任归责于何方及如何履行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合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王买家在签约后的一个多月即提起本案诉z讼。从本案查明事实看,不足以认定廖卖家拒绝履行合同,王买家要求廖卖家支付违约金860000元,缺乏理据,法z院不予支持。判z决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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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为套取贷z款与他人签订虚z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无效。银z行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虚z假仍签订担z保贷z款合同的,贷z款合同也无效。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二条:出卖人为套取贷z款与他人签订虚z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依照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z一款的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金融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虚z假,仍然与买受人签订房屋担z保贷z款合同的,该贷z款合同亦属虚z假,应当认定无效。该贷z款合同关系实际存在于金融机构与出卖人之间, 合同效力依照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z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z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以虚z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广州借名买房纠纷中,真正买家能起诉确认享有房屋所有权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只能起诉名义买家配合办理过户。但如果真正买家没有购房资格,就也不能起诉过户,只能等有购房资格了再起诉过户。



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二十八条:借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借名人请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不予支持。

借名人请求出名人(登记权利人)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房屋在限购范围内,借名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除外。出名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借名人以无权处分为由主张追回房屋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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